市级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农业领域科技创新,实现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振兴乡村经济。根据《临海市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扶持办法》(临市委办〔2017〕105号)、《关于印发临海市“山海计划”农业科技项目申报实施办法》(临科〔2017〕4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临海市“山海计划”农业科技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1、在市内登记注册依法成立的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注册须在一年以上(以申报截止日期为限)。
2、市级农口部门下属农业、气象科研机构、农技推广机构。
二、申报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负责人每年限报同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项;
2、同一项目不得在不同归口单位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单位单独设立财务账目,未建账的不得申报;
4、已列入临海市“山海计划”农业科技项目的,但未完成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
5、鼓励项目申报单位联合科技特派员或项目合作单位共同编写申报材料。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写,如发现由中介机构有偿代写项目材料的,在项目申报过程的不同阶段,市科技局可以采取不予受理、取消立项、追回财政补助资金等措施;
6、项目申报单位需填写2020年度临海市“山海计划”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1)、可行性报告(附件2)。两份材料都要求用A4纸打印,手写一律不受理。 详见:中国临海——政务公开——市级部门信息公开——市科技局,网址:(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470314/index.html)
7、项目申报单位向市科技局报送纸质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各三份和电子文档。。
四、经费补助
对列入2020年度临海市“山海计划”农业科技项目的补助经费发放与《临海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扶持办法》(临市委办〔2017〕105号)补助经费发放时间一致,且采取分期拨款形式进行。
五、项目管理
1、项目评审:采用“三审一决策”方式进行。即业务科室初审、实地考察,组织专家组评审,最后由科技、财政、农口等相关部门共同决定立项项目,并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2、项目行文:由市科技局、财政局和农口部门联合发文公布立项项目和补助资金。
3、项目管理:项目立项后,项目单位必须签订临海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市科技局根据项目合同开展监督管理。
4、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实施单位须向市科技局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届时市科技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六、其他事项
1、若申请单位恶意套取财政资金,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并建议有权部门列入征信黑名单。
2、申报材料经当地镇(街道)或主管部门推荐盖章后报送到临海市临海大道695号科创中心20楼(市科技局2011室);
3、联系人:王永舟
附件1:2020年度临海市“山海计划”农业科技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2020年度临海市“山海计划”农业科技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doc
临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27日
申报咨询:13586128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