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海市企业人才工作积分评价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临海市企业人才工作积分评价办法(试行)》已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临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日
临海市企业人才工作积分评价办法(试行)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提升我市企业人才工作的主体意识,调动企业引才育才积极性,以企业人才开发培养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业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中实施人才工作积分评价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人才工作积分评价考核采取“自愿申请、分类审核、统一管理、动态调整”的模式进行。临海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和纳税的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及建筑业除外)和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可申请纳入企业人才工作积分评价范围。
二、具体内容及计分标准
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为重点,设定人才引育、平台建设、科技贡献、人才工作四个项目,实行积分制量化评价。具体详见《企业人才工作积分评价指标》(附件1)。
三、积分申报及评价
企业年度积分范围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积分不累积,一年一申报。具体申报审核程序如下:
1.自评。企业对照具体评价指标,填写《企业人才工作积分表》,附上证明材料,于每年3月1日前报所在镇(街道)及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临海经济开发区(具体另行通知)。
2.审核。每年3月15日前,各镇(街道)、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和临海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企业上报资料进行初审,报市经信局;每年3月30日前,市经信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复审,提出企业人才工作积分评价名次,报市委人才办。
3.确定。市委人才办研究确定参评企业人才工作积分,根据积分情况划分档次,年度人才工作先进企业名单及前三档企业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发文。
四、评估标准及结果运用
(一)评优标准
根据企业人才年度积分,每年确定10家左右企业为“人才工作先进企业”,其中,企业自主申报人才入选国家级、省级引才计划,可直接评为当年度临海市人才工作先进企业。结果运用分成三档,第一档 200 分(含)以上;第二档 150-199分;第三档 100-149 分。
(二)结果运用
1.在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中予以加分。对企业人才积分考核评为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的企业,在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中分别加10分、8分、5分。
2.通报表扬。企业人才工作积分制评估结果,作为企业当年参评我市各类先进、享受各项奖励的依据,对人才工作先进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授予当年度“临海市人才工作先进企业”称号,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其中一人可授予伯乐奖,并通报表彰,同时优先推荐人才工作先进企业法人、高管、高层次或高技能人才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人选等。
3.享受子女入学、人才公寓入住、健康体检、疗休养等优惠政策。其中第一档可享受2个子女入学专项名额、2个人才公寓入住名额、2个体检名额、2个疗休养名额;第二档可享受1个子女入学专项名额、2个体检名额、2个疗休养名额;第三档可享受1个子女入学专项名额、1个体检名额、1个疗休养名额。以上企业享受名额均为新增名额,主要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研发人才、高技能人才等,相关人员要求在企业任职一年以上,且在该企业连续领取工资及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协议。子女入学专项名额帮助解决上述人员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由市教育局根据人才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租住地),就近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幼儿园)。人才公寓入住名额帮助解决上述人员住房问题,要求入住人员在我市无住房且未享受过我市住房优惠政策,居住期为3年,3年内给予租金全额补助。
该政策与其他扶工助企政策不冲突,作为单列政策享受。
(三)一票否决情形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存在业绩负面行为(如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偷税漏税被查处、企业法人违反法律法规受刑事处罚、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等),或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积分直接清零,当年度不得参与积分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开展企业人才工作积分评价考核工作,是加大企业支持力度、壮大我市各类人才队伍的一项有力举措。各镇(街道)、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临海经济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加强服务对接,为企业引才育才提供良好的平台,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落实责任。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职责,对申请对象的资格和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同时做好相关政策落实。
(三)严格监督。企业在积分期间出现一票否决情形,所积分数清零,取消享受人才积分政策的资格。
附件:1.企业人才工作积分评价指标
2.企业人才工作积分表
3.临海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4.人才平台层次对照表